协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于1997年6月,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注册,是独立运作的非营利性社团团体,至今已经历五届理事会。目前理事长单位 1个,副理事长单位12个、常务理事单位27个、理事单位42个、会员单位57个,共139个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理事长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副理事长单位。
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受政府委托和授权,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职称评审,信用体系评价、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评审、编纂行业史志等工作。配合自治区政府积极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协会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 “5A 级社会组织”、被中电联评为“信用3A级行业协会”、2022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殊荣的取得是全体会员单位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第五届理事会履职以来着力打造协同高效、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协会的重要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等各项要求,立足实际,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围绕自治区能源发展重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发挥好协会平台、桥梁、纽带、主体等功能,在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与广大会员一起,团结奋进、迎难而上,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自治区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