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部署要求,激发全区电力行业员工参与质量改进与创新活动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助力电力企业单位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高质量开展,引导广大质量管理小组按照程序开展活动,更加注重实效,持续提升成果质量,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内电协”)将组织全区电力行业对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进行交流和总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QC小组活动成果
二、申报材料
(一)QC小组活动成果材料以PDF格式编辑上传系统;
(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以盖章版扫描件PDF格式上传系统;
(三)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2月6日0时—2026年3月9日24时登录系统进行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系统申报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官网
网址:www.nmgzzqdlhyxh.org.cn
在首页“线上服务”中选择“会员单位服务”进入平台即可申报。
注意事项:
1.提交系统前请认真核实填写内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有申报信息一经提报,不可修改。
2.系统提交成功后,请记录系统生成的成果编号并妥善保存,成果编号作为成果答辩和后续工作的唯一凭证。
3.上传文件命名方式:
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小组名称+企业名称+材料名称
例如:XXQC小组+XXX公司+申报表/小组成果报告
三、评价
内电协聘请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协会的专家和行业内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一)材料评价
评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材料评价,材料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发布评价
根据材料评价的成绩,选择优秀成果进入发布,采取现场发布的形式,发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发布时间暂定4月上旬,评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价表》现场完成评价。
(三)成果等级及推荐
1.QC成果根据材料评价和发布评价并结合专家组意见进行综合排名,设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三个等次;
2.在评价完成后,电力行协将优秀成果推荐至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协会。
四、评价收费标准:
本次成果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其他事项
(一)评价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得参与其所在单位QC成果的材料评价;
(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拟于3月下旬组织材料评价工作,电力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各会员单位申报的QC成果不得与本集团内申报的成果重复,一经查出,取消本QC成果所有成绩;
(四)为加强格式统一性,编写成果报告请参照字体版面格式要求(附件2);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联系。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2A座9层行业发展部
行业发展部联系人:
李祝成:0471-5613402 13190546919
林楷翔:0471-5216614 1554074011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李祝成:0471-5613402 13190546919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
2026年1月20日
2026年1月20日
关于申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QC小组活动成果参与评价的通知.pdf
附件:申报表和报告字体版面格式要求.docx
供稿来源:行业发展部
图文编辑:文化宣传(史志)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