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工程系列
电力专业技术职称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职称复审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复审工作,复审将对申报人员条件及主要申报材料进行查验,请各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复审材料,具体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7日
地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4号)机考基地西厅
二、复审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15份、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按时、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评审资格。
四、联系方式
发电组:0471-5216617
电网组:0471-6217642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职称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供稿来源:专业技术(技能)部
图文编辑:文化宣传(史志)办公室